根据《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7〕222号)有关规定,商学院制定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保护并尊重学生的权利,确保选拔与推荐办法、程序、过程、结果全程透明。
二、组织领导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世伟
副组长:于桂兰、辛本禄
成 员:李帅、隋建利、李立超、刘柏、郭英彤、赵岩
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闫国生
成 员:梁志平、吴桂珍、王志学、张秋惠、甄宓、秦汶鑫(学生代表)
推免生工作评审专家组:
尹铁岩、田虹、施娟、毛志宏、孙烨、苗宏慧、宋玉臣
三、推免生工作程序
1.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学院审查、认定学生推荐免试基本条件及资格,并按学校推免成绩计算办法统计和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
2. 学院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工作细则、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3.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各专业学生人数,将学校分配的免试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到各专业。
4. 符合常规推荐条件的学生到学院报名,学院组织选拔、考核,确定参加面试的120%人选。
5. 组织常规推荐学生参加面试,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同时学院进行人选公示。
四、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委托培养的学生)。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不含处分解除的情况)。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5. 完成并通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其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和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3。
6. 外语条件要求:
学生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 校内外语1~4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2) 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在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含雅思托福等考试)的学生优先考虑。
五、推免生成绩排名
1. 推免生成绩排名:截止至第三学年结束,学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学院指定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参与排名的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军事训练、体育课不计入成绩排名。
2. 排名要求:
(1) 参加常规推荐的学生推免生成绩名次列专业前1/4之内。
(2) 我院所有应届毕业学生都需参加排名,上述成绩名次范围内如有不能被推荐(如: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未被解除)的学生,学院不得将后面的学生递补进推荐范围。
(3) 排名其他有关要求详见《实施办法》。
3. 推免生成绩排名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操作:“成绩管理”—“成绩及排名查询”—“学生排名及成绩汇总”,点击“专业排名”,选择课程列表,选择要计算的课程,最后点击“排名”(系统默认的计算方法:按平均学分绩点GPA,精度:保留小数点后5位)。
4. 学院推免生成绩排名确定后须张榜公布并交教务处备案,学校按此成绩排名进行免试推荐。
六、成绩计算办法
1. 平均学分绩点(GPA)=Σ(学分*绩点)/Σ学分。
2. 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审专家组根据现场考核情况给出百分制分数,再换算成绩点。
3. 推荐免试研究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总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六分之五+面试成绩×六分之一
七、名额分配
2018年学校分配给商学院常规推荐名额为18名,本硕博名额为22名。
各专业常规推荐名额的分配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各专业常规推荐名额=(总推荐名额40÷毕业生总人数342)×各专业人数—各专业本硕博人数
各专业参加常规推荐面试名额={(总推荐名额40÷毕业生总人数342)×各专业人数—各专业本硕博人数}×120%
各专业常规推荐名额的整数余额依据其小数点后的尾数由大到小分配至完毕。
专业 |
常规推荐名额 |
常规推荐面试名额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0 |
0 |
工商管理 |
3 |
4 |
市场营销 |
0 |
0 |
会计学 |
8 |
10 |
财务管理 |
4 |
5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4 |
信用管理 |
0 |
0 |
吉林大学商学院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