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本(专)科教学管理,维护本(专)科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经2015年第十一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务处
2015年9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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