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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年秋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5 15:15:3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2〕53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12年9月组织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范围

    按立项计划已完成的各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鉴定程序及工作要求

    1. 学院“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5人以上)对本单位申请结题的各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学院专家组通过审查材料、听取项目组汇报与答辩情况、作品实物演示等环节提出评价性结题意见,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查。

    2. 学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以学部为单位对通过学院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查鉴定。国家级项目及被抽检到的校级项目结题鉴定进行公开答辩。

    3. 通过学校专家组审查的项目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获得审批的项目即可结题。

    三、材料提交与时间安排

    1.申请结题的项目须向学院“工作组”提交《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及项目成果报告、公开发表的文章、专利、作品、应用成果证明、成果介绍(3000字左右,用于汇编成果集,相关格式要求见附件3)等相关材料。

    2. 9月14日前各学院“工作组”完成本单位结题验收工作。并将《项目结题鉴定书》、《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及成果介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dongyu@jlu.edu.cn。同时将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

    3. 9月20-21日学校专家组进行结题鉴定(各学部国家级项目具体答辩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 9月25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结题。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

      2.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3.项目成果介绍格式要求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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