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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06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和申请在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3-29 05:11:4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和在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06】5号)(附件一,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200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和省教改在研项目结题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组织申报课题和组织在研项目结项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6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报

1、2006年省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确立,原则上须根据教育厅“通知”附件二“立项指南”进行选题;课题题目不能与2003年省级教改课题重复。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力量,整合资源,根据本单位的教改实际,与2008年教学成果奖的申报结合起来确立有特色的课题,争取在选题上有所突破。申报人要仔细阅读教育厅“通知”内容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鼓励跨校、跨学科或与有关学术团体包括校内各有关研究单位联合申报课题。申报人可登陆,查询和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
    3、每个单位可申报3-5项。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要组织专家经过评审产生本单位申报项目。学校在各教学单位组织推荐项目的基础上通过评审确定上报项目。
    4、课题申报人须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双面打印(文本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表格见附件三)。
    5、课题申报单位须汇总填写《2006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推荐表》(文本一式一份并提供电子文档,表格见附件四)。
    6、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10日。由各单位教学秘书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文档可使用U盘报送。

二、2003年省级教育教学改革在研项目结题安排

    1、主持2003年省教育厅确立的教改重点课题的负责人,若申请结题,需填写《预期结题的省级重点教改课题统计表》(附件6)。省教育厅将根据课题负责人的申请情况统一组织项目的结题验收。
    2、2003年省教育厅确立的教改一般课题的结题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工作。申请结题的项目需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验收书》(文本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1份,表格见附件五)。目前,学校正在组织2003年校级教改立项的结题(由于校内项目和省项目基本为相同的课题),因此,申请结题的省级一般课题只需填写验收书即可,校内项目结题成果可以用作省项目的结题。学校验收合格的项目将报省教育厅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教育厅将颁发结题证书。
    3、各教学单位须汇总并上报《预期结题的省级重点教改课题统计表》(文本一式一份并附电子文档,表格见附件六)。
    4、材料的收取时间为:2006年4月5日。由各单位教学秘书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文档可使用U盘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佟老师  姚老师   5166422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务处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