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暂行办法》(校研院字[2002]22号)、《
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
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5-2006学年度研究生
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
(二)评奖评优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上述三个文件进行操作;
(二)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关细则;
(三)一等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二等优秀奖学金
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
三、时间安排
8月21日-23日,各单位进行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
请各单位将《评奖评优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
审批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8月2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处。
经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后予以公示。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充分重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认真做好
本学年度的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
另外,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研究生返校情况加盖公章后于8月28日前报研究生管理
处。
研究生院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