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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14 09:16:5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从本学期开始,研究生院全面开通运行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位信息管理子系统将于9月15日开通,学位办公室将在新的管理系统中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进行管理。答辩管理流程没有变化,但具体的工作方式将有所改变。为此,学位办公室将在9月中下旬对全校的研究生秘书进行培训,以保证本学期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现对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博士研究生应在9月25日前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并详细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9月30日前将申请答辩的研究生答辩资格在网上审查完毕。10月25日前将通过答辩资格审查人员的简装学位论文(1本)统一送交到学位办公室。没有按时提交论文的申请者,将被取消本学期答辩资格。
    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硕士、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临床医学七年制学生)答辩申请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各培养单位应在10月20日前将申请答辩的研究生答辩资格在网上审查完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各培养单位应在此之前将材料送交到学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答辩时间安排在12月1日至12月15日之间。
    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查每位学位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是否完成申请学位论文并达到本学科相关要求等项内容。

    2、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须在12月17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工作。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在开会之前应将学位表决票打印出来,到学位办公室盖章,同时将答辩未通过和答辩不满票通过人员名单同时报送学位办公室。各培养单位最迟于12月18日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结果输入管理系统,最迟于12月19日将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科)会议记录及学位表决票送交
学位办公室。
    以上时间安排均由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控制,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的时间要求安排好本单位具体工作日程。            


    二、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04级硕士研究生可提前半年(即在2006年下半年)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具体程序是: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答辩申请,由各相关培养单位按硕士研究生答辩的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在2006年下半年进行论文答辩。各培养单位须将通过审查的人员名单经主管研究生的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三、按我校规定,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正常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正常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硕士研究生为三至四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为六年。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研究生申请延期答辩,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批准,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欲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并报送到研究生管理处审批。未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不得安排其进行学位论文送审或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本学期研究生院受理提前或延期答辩事宜的截止时间为9月25日。《吉林大学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和《吉林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见附件六、七。

    四、本学期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仍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双盲”送审。各基地所在的培养单位应在10月25日前将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名单、对应的论文匿名送审编号和送审单位名单、申请博士学位论文(1本)送交学位办公室。论文装订格式见附件四,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要求:

    1、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参加人或第几作者即可。            

    五、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实行博士学位论文随机抽查“双盲”评审制度。学位办公室将随机抽取10-20%的申请学位论文,按“双盲”评审方式送审(论文评阅由学位办送审,同行评议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送审)。抽审名单将于10月中旬在校内办公网页和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办管理信息网页上公布。凡被列入抽审名单的学位申请者,须在10月20日前将两本装订好的论文送交学位办公室,其论文的制作格式与人文社会科学重点
研究基地毕业博士研究生论文的制作要求相同(见第三条)。凡被学校抽查的博士学位申请者的博士学位论文,须在学位办公室收回全部评审意见后,其培养单位方可为申请者安排论文答辩事宜。在评审意见未全部返回之前,各培养单位和学位申请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进行论文答辩。

    六、本学期硕士学位论文也将实行随机抽查“双盲”评审制度,详细规定请见附件五。具体时间安排为:学位办在10月25日左右公布抽审名单,各培养单位最迟于11月1日将抽审论文送交学位办公室。不能按期上交论文者,将被取消本学期的答辩资格。

    七、未缴齐相关费用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各培养单位须在答辩前填写《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取研究生答辩表决票登记单》(见附件六),并经财务处审核确认无欠费后方可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研究生答辩表决票。             

    八、答辩结束后,学位申请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送交学位办公室的学位论文中的《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或《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 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声明》上签名。在送交的博士学位论文扉页中,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好。

    九、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进行论文答辩时,其各项要求与同专业全日制硕士生的要求一致。

    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造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     
           

              


                                 吉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6.9.13


              附件下载地址为:

              附件内容包括:
                附件一: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附件二: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定
                附件三: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定
                附件四:关于对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实行随机抽查“双盲”评审制度的通知
                附件五:培养单位领取研究生答辩表决票登记单
                附件六:吉林大学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
                附件七:吉林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