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生寒假返乡发病的,在户口所在地发生急诊住院,回长后可自行到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
1.核报手续如下(必须带全):
(1)医保卡;
(2)身份确认证明(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3)住院票据;
(4)住院全套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
(5)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6)学院出具的情况证明;
(7)报销人本人名下的吉林银行借记卡一张;
(8)如果户口所在地医院治不了,需要转往上级医院的,需要户口所在地医院出具的转诊单;
(9)如果户口已经转入长春的,由原地或长春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2. 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具体位置:
净月区诺睿德广场9号楼三楼,即:长春市人力资源产业园楼,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西行50米,可乘坐28路到人力资源产业园站下车,轻轨2号线到诺睿德广场站下车,103路、341路、342路到飞虹路站下车.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3.学院出具证明范本如下:
长假期间外地就医证明
×××同学,男(女),身份证号码××××××××,系吉林大学××××学院××××级在籍学生,家庭所在地为×××。该同学于××年寒假期间,因××病在××市(县)××医院住院治疗。详细参见医院材料。
特此证明。
吉林大学××××学院
(加盖学院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