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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办转发《关于申报2009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08 03:05:0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关于申报2009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08﹞009号)文件要求,现将2009年度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及选题原则
    1、2009年度立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以及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
    2、基本原则:重视基础研究,侧重实际应用研究,加强地方特色研究,突出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科学决策需要。
    3、2009年度指南重点项目的选题原则是,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关注影响我省未来发展走向的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可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明显代表吉林地域特色的重大基础课题。
    4、2009年度一般自选项目的选题原则是,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侧重理论联系实际,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第一线中提炼研究课题,倡导和侧重支持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
    二、申报种类、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2009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项的种类分为指南重点项目和一般自选项目两类。
    1、指南重点项目控制在10项以内,每个题目只立1项,拟立10项。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每项平均资助2 .0万元;成果形式为著作类的,每项平均资助3 .0万元(含出版经费)。2009年度指南重点项目《课题指南》另行通知。
    2、一般自选项目,立项数量控制在80项左右。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类的,每项平均资助1 .2万元。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基础研究以系列论文为主,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两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1-3年左右;
    应用对策研究以研究报告为主,3万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著作类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15万字以上,重大选题可适当延长。
    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调研工作量自主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申报教师到社科处主页下载《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及《申报书活页》。《申报书》一式5份,活页一式5份。一律要求计算机录入,A3纸双面复印,中缝折叠装订。
    2、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活页》中不得出现申报单位、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姓名。
    3、正在承担省社科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同时兼报。 
    4、申报人一般只能选择1个选题(包括自选题目和指南题目)进行申报。具备研究条件的,可同时兼报指南重点题目和一般自选题目各1项,分填两个《申报书》,但不能同时立项。
    五、申报评审费用
    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要求,指南重点项目申报评审费为每项200元,一般自选项目为每项100元。
    六、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09年3月30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一式5份)、《活页》(一式5份)及电子版报送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社会科学处
                                                               200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