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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辩学生交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5-10 06:05:58     作者/出处:研究生办公室     阅读次数:[]

今年6月份答辩的硕士博士学费及住宿费没有交齐者,请务必于本月16日前交齐,并到院办会计赵老师处核对。否则不能参加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