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派往中德合资公司管理人员的通知
(部门: 人事处 日期: 2005-12-14 13:21:39)
校人字〔2005〕18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与德国德固赛公司合资成立“吉大德固赛高性能聚合物(长春)有限公司”的协议,我校负责推荐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和副总会计师。现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吉大德固赛高性能聚合物(长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副总会计师1名。
二、招聘资格与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制观念;
2、应聘副总经理,要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企业运作规律;从事过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应聘副总会计师,应掌握合资企业的财务制度,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从优)。
4、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资格与条件的我校全民所有制在职职工均可应聘,具有在合资企业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四、岗位待遇
在派出工作期间,学校保留国家工资及有关待遇,岗位收入补差由公司承担。
五、时间安排
12月14日—12月16日,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人事科,经人事处资格审查后,由产业处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确定拟聘任人选。
人 事 处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