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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遴选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博士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2-15 06:12:51     作者/出处:外事交流办公室     阅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日下发的《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博士项目开始遴选》文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网主页:)精神,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签署合作协议,每年将选派至多15名优秀人员赴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攻读博士学位。现就我校遴选该项目候选 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
   1.里尔中央理工大学校(L’Ecole Centrale de Lille)
   2.里昂中央理工大学校(L’Ecole Centrale de Lyon)
   3.马赛工程师大学校(L’Ecole Généraliste d’Ingénieurs de Marseille)
   4.南特中央理工大学校(L’Ecole Centrale de Nantes)
   5.巴黎中央理工大学校(L’Ecole Centrale Paris)

   二、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

    1.通信及信息技术

    2.农业高新技术

    3.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

    4.材料科学与新材料

    5.能源与环境

    6.工程科学

    7.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

    具体的学科、专业方向以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现开设的博士项目为准。

    三、留学身份、派出期限及项目申报要求

    留学身份为博士研究生,该项目将于2006年9月派出,留学期限为3年。项目要求申请人必须先与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相关导师建立初步联系,以便确定校方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

     四、申报条件

     1.德才兼备,具有按期回国服务的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

     2.已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的我校在职教师;

     3.年龄在35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可用英文进行学术交流和阅读学术文献(如有相关外语成绩证明,请在申请时一并提供);

     5.身体健康;

     6.2005年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7.申请人还应符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对申请者所要求的基本条件,详 情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网,地址: http://www.csc.edu.cn/gb/admin/readarticle.asp?articleid=1925

     四、有关经费

     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为留学人员免除学费和注册费并承担他们在法攻读博士期间的法语培训费。留学基金委负担留学人员国内法语培训费、赴法签证费、博士学习期间的生活费(按照中国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此生活费包括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一般不 超过三年)、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五、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派出前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吉林大学公派出国协议书》,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派出手续。

     2.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时,教师本人应在当年提出书面理由,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学校上报留学基金委。

     3.原则上被录取人员不能延长留学期限。

     4.入选者若调离学校或未经批准出国未归将自动退出本项目,违约赔偿金(不含违约金)退还学校。

     5.教师在回校15日内办理报到手续时,应提交在国外的学术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对本学科、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书面材料。

     6.教师有责任回国并履行学校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事宜

    各单位如有申请人员,请于2005年12月23日(周五)前将填写完毕的《吉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预备人选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每单位限报1~2人。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

      联 系 人:李立群   郭广建

      联系电话: 5167447